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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前欠债怎么办理

更新时间: 2024-08-08 15:55:30 0人浏览
离婚前欠债怎么办理
律师解答
离婚前欠债为个人债务的,离婚时由个人承担。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离婚时应双方共同偿还。
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负的债务,应当用共同财产清偿,在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应首先清偿共同债务,清偿后的余额,由夫妻双方协商分割,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应在离婚时协商确定清偿责任,协商分割不成或协商确定清偿责任不成的,可诉请人民法院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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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术校律师
主任律师
孙术校律师

河北-保定

擅长:刑事案件、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债权债务、建筑工程、房产纠纷、合同纠纷、公司企业、劳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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