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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再婚登记需要带什么证件

更新时间: 2024-08-08 15:55:46 0人浏览
离婚后再婚登记需要带什么证件
律师解答
离婚后再婚进行登记需要的证件是:
(一)本人的身份证、户口簿;
(二)本人无配偶证明、本人与对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三)离婚证、离婚判决书或者调解书;
(四)三张2寸近期免冠合影照。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 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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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郑州

擅长:婚姻家庭、合同纠纷、公司企业、刑事案件、债权债务、房产纠纷、交通事故、建筑工程、医疗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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