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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去登记男方不给户口本怎么办理

更新时间: 2024-08-08 15:55:48 0人浏览
离婚后去登记男方不给户口本怎么办理
律师解答
离婚后去登记男方不给户口本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由于户口本是双方共有的,男方拒绝提供户口本可以视为侵权行为。
除此之外,可以向户籍管理部门申请遗失补办,声明户口本已遗失,并申请补办户口本,以及与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联系,说明情况后,由派出所帮助办理户口迁移或分户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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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雪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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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雪峰律师

河南-郑州

擅长:婚姻家庭、合同纠纷、公司企业、刑事案件、债权债务、房产纠纷、交通事故、建筑工程、医疗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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