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共同抚养孩子有哪些不好之处
更新时间:
2024-08-08
15:5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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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
离婚共同抚养孩子的不好之处有:父母之间可能存在争议,包括孩子的抚养权、决策权等问题,可能导致冲突和争吵,不利于孩子的成长和发展。
父母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解决孩子抚养权的问题,能就共同抚养孩子的行为达成一致意见,且该行为不会对孩子的成长产生不利影响的,法院应对父母共同抚养孩子的行为表示支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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