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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样算恶意拖欠欠款的人

更新时间: 2024-07-02 14:11:41 0人浏览
怎么样算恶意拖欠欠款的人
律师解答
欠款人有能力而拒不偿还欠款的,就算恶意拖欠,对于这种情况,债权人可以尝试与其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调解,调解也不成的,可以选择向法院起诉或申请支付令。
如果债权人向法院提起了诉讼,但是欠款人根据生效的法律判决依然不还款的,此时债权人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七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九条
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公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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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普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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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普云律师

湖北-武汉

擅长:合同纠纷、婚姻家庭、建筑工程、债权债务、刑事案件、医疗纠纷、损害赔偿、交通事故、人格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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