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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条时效过了怎么办

更新时间: 2024-07-02 14:12:20 0人浏览
欠条时效过了怎么办
律师解答
欠条本身不存在时效,如果是指欠条所表明的纠纷的时效过了,权利人应当找到欠款人协商,让其同意还款,否则欠款人就可以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
按照规定民事纠纷的诉讼时效期间是三年,在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损害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但是权利损害超过二十年的,法院不再保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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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明婵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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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深圳

擅长: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劳动纠纷、房产纠纷、刑事案件、交通事故、婚姻家庭、公司企业、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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