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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和欠款有什么不同吗

更新时间: 2024-06-18 18:22:39 0人浏览
借款和欠款有什么不同吗
律师解答
借款和欠款的不同在于:
1、产生的原因不同,借款是因为借款行为产生的,而产生欠款的原因较多,如侵权行为、无印管理、不当得利等。
2、当事人签订合同时其中的内容不同,借款合同一般要写明借款的利率、借款的用途等,而欠款合同则需要写明欠款产生的原因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条
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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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芹律师
主办律师
侯芹律师

广东-深圳

擅长:合同纠纷、债权债务、继承、公司企业、劳动纠纷、房产纠纷、建筑工程、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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