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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交房物业费谁承担责任

更新时间: 2024-06-11 16:11:36 0人浏览
未交房物业费谁承担责任
律师解答
未交房物业费一般是由建设单位进行缴纳,交房后无论业主是否居住都应该缴纳物业费。
交房之后物业费应该从交房的次月,业主开始缴纳物业费,缴纳物业费是每个业主的责任和义务,但是若没有缴纳物业费,物业也不能以停电停水要求业主缴纳物业费。
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 第四十条
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以及费用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区别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点,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物业服务收费办法,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
《物业管理条例》 第四十一条
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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