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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公婆出资买房离婚房子归谁所有

更新时间: 2024-05-10 16:53:11 0人浏览
婚后公婆出资买房离婚房子归谁所有
律师解答
婚后公婆出资买房,离婚房子归属如下:
1、公婆全额出资为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离婚时房子归登记方所有。
2、公婆全额出资产权登记在另一方名下的,如无明确书面约定或声明赠与自己子女一方的,一般认定为对双方的赠与,离婚时房子按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3、公婆部分出资剩余房款由夫妻共同还贷,离婚时房子归登记方,共同还贷部分及其增值部分由登记方给予另一方合理补偿。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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