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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养费起诉以谁名义起诉

更新时间: 2024-05-08 12:09:06 0人浏览
抚养费起诉以谁名义起诉
律师解答
起诉抚养费纠纷,一般以子女的名义起诉,由抚养孩子的一方作为监护人代为诉讼。
法律规定,子女抚养费包括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应由不直接抚养方负担部分或者全部,费用数额和支付期限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四十二条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所称“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四十九条
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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