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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能否善意取得

更新时间: 2024-05-08 09:56:37 0人浏览
债权能否善意取得
律师解答
债权不能善意取得,因为善意取得是物权的一种取得方式。
善意取得是指无权处分他人财产的财产占有人将其占有的财产转让给第三人,受让人在取得该财产时出于善意,即依法取得该财产所有权,原财产所有人不得要求受让人返还财产的物权取得制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一十一条
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
(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
(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受让人依据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
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参照适用前两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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