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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不还利息能否起诉对方

更新时间: 2024-04-03 17:51:52 0人浏览
借款不还利息能否起诉对方
律师解答
借款人不支付借款利息的,出借人可以起诉,起诉的时候应当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以及相关的证据材料。
法院收到起诉状之后会进行审查,对于符合法定条件的,会在七日内予以立案并进行审理,不符合法定条件的则会裁定不予受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三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八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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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春龙律师
主办律师
顾春龙律师

江苏-苏州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刑事案件、婚姻家庭、继承、房产纠纷、劳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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