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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安置房办理房产证需要哪些材料

更新时间: 2024-03-21 14:29:11 0人浏览
拆迁安置房办理房产证需要哪些材料
律师解答
迁安置房办理房产证需要的材料有:
1.拆迁安置房产权登记申请表;
2.身份证、户口本、婚姻状况证明;
3.拆迁安置协议、安置房核档证明、完税或者减免税凭证;
4.其他房屋登记机构认为有必要提供的材料。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十六条
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
(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
(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
(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
(六)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一十一条
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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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春龙律师
主办律师
顾春龙律师

江苏-苏州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刑事案件、婚姻家庭、继承、房产纠纷、劳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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