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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转租手续怎么办理

更新时间: 2024-03-21 14:29:21 0人浏览
房屋转租手续怎么办理
律师解答
房屋办理转租手续需在征得出租人同意后,与次承租人签订转租合同。新签订的租赁合同应符合双方当事人意愿,转租时承租人不得在房屋内擅自搭建、不得拖欠租金、不得超过剩余租赁期限。
法律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的房屋转租给第三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一十六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一十七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转租期限超过承租人剩余租赁期限的,超过部分的约定对出租人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出租人与承租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一十八条
出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承租人转租,但是在六个月内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出租人同意转租。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二十条
在租赁期限内因占有、使用租赁物获得的收益,归承租人所有,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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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亚律师
主办律师
王亚律师

辽宁-鞍山

擅长:婚姻家庭、保险纠纷、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公司企业、刑事案件、交通事故、建筑工程、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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