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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人私人物品有哪些种类

更新时间: 2024-02-27 16:23:39 0人浏览
罪人私人物品有哪些种类
律师解答
罪犯的私人物品有:
(一)饰品手表类,如项链、戒指、饰品挂件、手表等;
(二)电子用品类,如电脑、手机、存储介质、照相机、摄像机、数码影音播放器等;
(三)凭证类,如银行卡、债(国)券、存折等;
(四)证件类,如身份证、社保卡、户口簿、临时居住证、驾驶证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 第十一条
看守所收押人犯,应当对其人身和携带的物品进行严格检查。非日常用品应当登记,代为保管,出所时核对发还或者转监狱、劳动改造机关。违禁物品予以没收。发现犯罪证据和可疑物品,要当场制作记录,由人犯签字捺指印后,送案件主管机关处理。对女性人犯的人身检查,由女工作人员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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