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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侵占报案书怎么写的

更新时间: 2024-02-27 16:23:49 0人浏览
职务侵占报案书怎么写的
律师解答
职务侵占报案书可以写明报案人、住所地、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以及犯罪嫌疑人身份证信息(姓名,性别,地址,身份证号、职位)等,叙述涉嫌职务侵占犯罪事实,报案时间。
法律规定,在发现犯罪事实或犯罪嫌疑人时,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犯罪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自首的,适用第三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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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峤明律师
主办律师
程峤明律师

广东-肇庆

擅长:刑事案件、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纠纷、继承、劳动纠纷、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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