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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诽谤店铺算哪一类行为

更新时间: 2024-02-27 16:23:55 0人浏览
网络诽谤店铺算哪一类行为
律师解答
网络诽谤店铺一般属于违法行为,其相关的处理为:
1、店铺负责人可以要求对方停止诽谤行为并赔偿相应的损失。
2、报警处理。行为人一般会被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3、行为人诽谤店铺涉嫌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的,一般会被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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喻明辉律师
主办律师
喻明辉律师

浙江-宁波

擅长:合同纠纷、知识产权、房产纠纷、建筑工程、刑事案件、损害赔偿、互联网纠纷、婚姻家庭、劳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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