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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监护人证明哪个部门开具

更新时间: 2024-02-20 16:02:43 0人浏览
未成年监护人证明哪个部门开具
律师解答
开具未成年监护人证明的地点是:
1.被监护人是一般未成年人的,监护人证明在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开具;
2.被监护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监护人证明在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开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十七条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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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昱律师
刘昱律师

湖南-长沙

擅长:婚姻家庭、公司企业、知识产权、涉外纠纷、刑事案件、房产纠纷、医疗纠纷、债权债务、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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