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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滥用公司控制权有哪些表现

更新时间: 2021-01-15 16:47:06 0人浏览
股东滥用公司控制权有哪些表现
律师解答
股东控制权的滥用,客观上损害了债权人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股东滥用公司控制权表现如下:
1、公司空壳化;
2、公司资产不足;
3、股东强迫公司实施有损公司利益的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条
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二十一条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
违反前款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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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瑞恒律师
主办律师
王瑞恒律师

辽宁-大连

擅长:刑事案件、公司企业、合同纠纷、债权债务、继承、婚姻家庭、劳动纠纷、房产纠纷、医疗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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