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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效婚姻法律后果有哪些规定

更新时间: 2024-02-07 16:08:00 0人浏览
无效婚姻法律后果有哪些规定
律师解答
无效婚姻的法律后果:
一、无效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之间不产生配偶身份,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
二、婚姻无效不影响父母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子女抚养由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法院应根据子女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三、当事人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视为共同共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四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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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赢律师
主办律师
刘赢律师

吉林-吉林

擅长:劳动纠纷、合同纠纷、交通事故、继承、损害赔偿、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刑事案件、公司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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