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快车> 图文说法> 彩礼> 同居分手彩礼怎么算的

同居分手彩礼怎么算的

更新时间: 2024-02-07 16:08:23 0人浏览
同居分手彩礼怎么算的
律师解答
同居分手的,如果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原则上应当返还彩礼。但具体的返还数额需要根据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包括当地风俗习惯、同居期间的实际开销、双方已经发生的实际情况等因素。
在确定彩礼返还数额时,法院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实际情况进行裁决。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版权说明:法律快车对图文享有独家版权,未经允许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如有发现,点击【投诉】 告知。

相关知识推荐

刘昱律师
刘昱律师

湖南-长沙

擅长:婚姻家庭、公司企业、知识产权、涉外纠纷、刑事案件、房产纠纷、医疗纠纷、债权债务、损害赔偿

2080
已帮助
咨询我
相关文书下载
限时特惠

海量合同范本 · 任意编辑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