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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不愿意离婚该怎么走司法程序处理

更新时间: 2024-02-04 12:11:58 0人浏览
一方不愿意离婚该怎么走司法程序处理
律师解答
一方不愿意离婚,需要通过诉讼离婚的方式离婚,按照下列法律程序进行:
一、一方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并递交起诉状、副本及相关的证据。
二、法院对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在七天内作出是否立案的决定。
三、立案后法院自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原告的起诉状副本送达被告,被告自收到法院送达的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书面答辩。
四、法院开庭审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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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帮明律师
主办律师
李帮明律师

山东-临沂

擅长:公司企业、合同纠纷、建筑工程、知识产权、房产纠纷、债权债务、交通事故、行政纠纷、征地拆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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