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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企业解散后的债务应如何偿还

更新时间: 2024-01-30 16:57:46 0人浏览
合伙企业解散后的债务应如何偿还
律师解答
企业解散后,债务应当由企业财产进行偿还,如果是普通合伙企业,则合伙人还需要对该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按照规定合伙期限出现法定解散事由的,就需要由清算人进行清算,清算人在清算期间需要清缴所欠税款,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合伙企业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第八十六条
合伙企业解散,应当由清算人进行清算。
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可以自合伙企业解散事由出现后十五日内指定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或者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
自合伙企业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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