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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意见不合如何解散公司

更新时间: 2024-01-22 15:17:08 0人浏览
股东意见不合如何解散公司
律师解答
公司股东意见不合决定解散公司的,就应当先作出解散公司的决议,然后进行清算,清算结束后办理注销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在清算期间对于清偿债务以及支付了其他相关费用之后的剩余财产,一般要按照法定方式分配给公司的股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六条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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