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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未实际出资股权转让怎么处理的

更新时间: 2024-01-22 15:17:08 0人浏览
股东未实际出资股权转让怎么处理的
律师解答
股东未实际出资想将股权转让的,应当与受让方签订相应的转让协议,受让方应当对其未实缴缴纳的行为知情,然后由受让方在规定的期限内足额缴纳认缴的出资即可。
按照规定公司股东可以将股权内部转让,也可以在经过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的情况下进行外部转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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