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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会议由谁发起召开

更新时间: 2024-01-22 15:17:10 0人浏览
股东会会议由谁发起召开
律师解答
股东会会议应当由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主持,如果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则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
要召开股东会会议的,应当在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全体股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四十条
有限责任公司设立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
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和主持。
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由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或者监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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