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快车> 图文说法> 企业法律顾问> 股东会行使的职权有哪些内容

股东会行使的职权有哪些内容

更新时间: 2024-01-22 15:17:11 0人浏览
股东会行使的职权有哪些内容
律师解答
股东会行使的职权包括: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等。
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有限责任公司的权力机构,依照法律规定行使职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十七条
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修改公司章程;
(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对前款所列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

版权说明:法律快车对图文享有独家版权,未经允许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如有发现,点击【投诉】 告知。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