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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质量等级如何评定的

更新时间: 2024-01-22 15:17:24 0人浏览
工程质量等级如何评定的
律师解答
工程质量等级的评定分为优良、合格、不合格三级。
分项工程评分值小于75分者为不合格,不小于75分者为合格,机电工程、属于工厂加工制造的桥梁金属构件小于90分者为不合格,不小于90分者为合格。评定为不合格的分项工程经加固、补强或返工、调测,满足设计要求后可以重新评定其质量等级,但计算分部工程评分值时按其复评分值的90%计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第六十一条
交付竣工验收的建筑工程,必须符合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有完整的工程技术经济资料和经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并具备国家规定的其他竣工条件。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九十九条
建设工程竣工后,发包人应当根据施工图纸及说明书、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及时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价款,并接收该建设工程。建设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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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帮明律师
主办律师
李帮明律师

山东-临沂

擅长:公司企业、合同纠纷、建筑工程、知识产权、房产纠纷、债权债务、交通事故、行政纠纷、征地拆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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