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快车> 图文说法> 土地纠纷> 农村宅基地的范围如何界定

农村宅基地的范围如何界定

更新时间: 2024-01-22 16:09:28 0人浏览
农村宅基地的范围如何界定
律师解答
农村宅基地的范围一般包括正房、辅助用房(厨房、厕所、杂物间等)、禽畜舍(规模经营性养殖除外)、房屋外围的围墙内的土地。
晒场、房前房后的土地一般情况不属于宅基地范围,但砌围墙(不区分围墙内的地面是否硬化)的,应作为建设用地(宅基地)对待,在报批宅基地时一并纳入。
法律依据
《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 第九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宅基地面积标准(包括附属用房、庭院用地),使用耕地最高不得超过125平方米;使用其他土地最高不得超过140平方米;山区有条件利用荒地、荒坡的,最高不得超过160平方米。宅基地的用地面积限额为:三人及三人以下的农户75㎡以内,四人的农户100㎡以内,五人的农户110㎡以内;六人及六人以上的农户125㎡以内。使用非耕地的,每档最高可增加15㎡;山区有条件利用荒坡、荒山建房的,每档最高可增加35㎡。实施旧村改造、下山移民拆除面积超出用地限额20㎡以上的,可放宽一个档次的用地限额。

版权说明:法律快车对图文享有独家版权,未经允许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如有发现,点击【投诉】 告知。

相关知识推荐

王希成律师
主办律师
王希成律师

青海-西宁

擅长:刑事案件、建筑工程、婚姻家庭、继承、损害赔偿、合同纠纷、公司企业、房产纠纷、交通事故

875
已帮助
咨询我
相关文书下载
限时特惠

海量合同范本 · 任意编辑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