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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闲置的农村宅基地怎么办理

更新时间: 2024-01-22 16:09:56 0人浏览
长期闲置的农村宅基地怎么办理
律师解答
对于长期闲置的农村宅基地,可以由村委会无条件收回,重新发放给符合申请宅基地宅基地的村民。
法律规定,我国土地严禁闲置。取得宅基地一年未动工的,可以征收土地闲置费,取得宅基地二年未动工的,可以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三十八条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耕地。已经办理审批手续的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一年内不用而又可以耕种并收获的,应当由原耕种该幅耕地的集体或者个人恢复耕种,也可以由用地单位组织耕种;一年以上未动工建设的,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闲置费;连续二年未使用的,经原批准机关批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无偿收回用地单位的土地使用权;该幅土地原为农民集体所有的,应当交由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恢复耕种。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进行房地产开发的闲置土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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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倩律师
副主任律师
曹倩律师

甘肃-平凉

擅长:刑事案件、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劳动纠纷、合同纠纷、交通事故、房产纠纷、公司企业、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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