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快车> 图文说法> 国家赔偿> 国家赔偿的机关应该是谁

国家赔偿的机关应该是谁

更新时间: 2024-01-22 17:59:11 0人浏览
国家赔偿的机关应该是谁
律师解答
国家赔偿的机关应该是国家赔偿义务机关。只要是因执法人员在其执行职务中侵犯了公民的合法权益,而造成严重伤害的,那么受害方就可以申请国家赔偿,从而保障到自己的权益。
赔偿主体是国家而非侵权行为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 第七条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行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该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两个以上行政机关共同行使行政职权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共同行使行政职权的行政机关为共同赔偿义务机关。
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在行使授予的行政权力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被授权的组织为赔偿义务机关。

版权说明:法律快车对图文享有独家版权,未经允许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如有发现,点击【投诉】 告知。

相关知识推荐

刘宏辉律师
主任律师
刘宏辉律师

浙江-杭州

擅长:债权债务、知识产权、合同纠纷、房产纠纷、建筑工程、刑事案件、继承、公司企业、综合

13833
已帮助
咨询我
相关文书下载
限时特惠

海量合同范本 · 任意编辑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