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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拍卖债权人怎么分配

更新时间: 2024-01-22 17:59:18 0人浏览
房屋拍卖债权人怎么分配
律师解答
对于房屋拍卖后的价款的分配应当是先由优先债权人得以受偿,然后再清偿普通债权人,优先债权是指在该财产上设立的抵押权、留置权、质押权等担保物权。
按照规定法院对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进行拍卖时,需要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拍卖机构进行,并且要对拍卖机构的拍卖进行监督。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 第二条
人民法院对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进行变价处理时,应当首先采取拍卖的方式,但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 第三条
人民法院拍卖被执行人财产,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拍卖机构进行,并对拍卖机构的拍卖进行监督,但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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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毅律师
副主任律师
刘毅律师

江苏-苏州

擅长:交通事故、婚姻家庭、劳动纠纷、合同纠纷、公司企业、刑事案件、债权债务、房产纠纷、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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