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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三个月媳妇跑了能不能要回彩礼钱

更新时间: 2024-01-11 16:18:00 0人浏览
结婚三个月媳妇跑了能不能要回彩礼钱
律师解答
结三个月媳妇跑了的,一般不能要回彩礼钱,因为给付女方的彩礼钱可以视为对对方的附条件的赠与,双方登记结婚后,女方获得该财产的所有权,男方不可以要回。
但是如果双方结婚三个月却并未共同生活,或者男方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可以请求退还彩礼钱。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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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嘉丽律师
主办律师
郭嘉丽律师

广东-深圳

擅长:婚姻家庭、劳动纠纷、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刑事案件、公司企业、继承、建筑工程、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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