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快车> 图文说法> 子女抚养> 离婚以后孩子改姓名需要什么手续和证件

离婚以后孩子改姓名需要什么手续和证件

更新时间: 2024-01-11 16:18:11 0人浏览
离婚以后孩子改姓名需要什么手续和证件
律师解答
离婚以后孩子改姓名需要的手续和证件:
1、未满18周岁的人申请变更姓名的,由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书面申请。
2、携带户口、身份证、孩子的户籍、离婚证到公安机关办理即可。
对一方因向公安机关隐瞒离婚事实而取得子女姓名变更的,若另一方要求恢复其子女姓名而离婚双方协商不成,公安机关应予以恢复。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五十九条
父母不得因子女变更姓氏而拒付子女抚养费。父或者母擅自将子女姓氏改为继母或继父姓氏而引起纠纷的,应当责令恢复原姓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一十六条
自然人决定、变更姓名,或者法人、非法人组织决定、变更、转让名称的,应当依法向有关机关办理登记手续,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民事主体变更姓名、名称的,变更前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其具有法律约束力。

版权说明:法律快车对图文享有独家版权,未经允许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如有发现,点击【投诉】 告知。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