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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损坏他人财物3000元定什么罪名

更新时间: 2024-01-05 14:21:22 0人浏览
故意损坏他人财物3000元定什么罪名
律师解答
故意损坏他人财物3000元的,没有达到刑事立案的标准,不会定罪,一般由公安机关对其进行处罚。
根据法律规定,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九条
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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