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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债太多无力偿还开庭时怎样处理

更新时间: 2024-01-04 11:02:00 0人浏览
欠债太多无力偿还开庭时怎样处理
律师解答
债务人欠债太多无力偿还导致债务逾期未还,被债权人起诉到法院的,在开庭的时候债务人就应当如实说明自己无力偿还的原因,并为此提供相应的证据,表明自己的偿还意愿等。
对于这种情况,法院一般会根据债务人的实际情况判决其分期或者延期偿还,当事人如果对法院的判决没有异议,就应当在判决生效后开始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七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九条
人民法院收到当事人提交的证据材料,应当出具收据,写明证据名称、页数、份数、原件或者复印件以及收到时间等,并由经办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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