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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了居间合同不想卖房怎么办理

更新时间: 2024-01-04 11:02:33 0人浏览
签了居间合同不想卖房怎么办理
律师解答
签了居间合同不想卖房,一般应由卖方承担违约责任。法律规定,依法签订的房屋买卖居间合同自成立时生效,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在房屋买卖居间合同产生法律效力后,卖方随意违约需要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零九条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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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拓涵律师
主办律师
张拓涵律师

浙江-杭州

擅长: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建筑工程、公司企业、房产纠纷、刑事案件、婚姻家庭、劳动纠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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