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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残赔偿金超过65岁怎么计算的

更新时间: 2024-01-04 11:07:33 0人浏览
伤残赔偿金超过65岁怎么计算的
律师解答
超过65岁的,伤残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15年计算。
一般情形下,残疾赔偿金自定残之日起按20年计算,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1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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