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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写两个人名字有什么坏处吗

更新时间: 2024-01-04 14:02:29 0人浏览
买房写两个人名字有什么坏处吗
律师解答
买房写两个人名字有坏处,在办理房产权的变更等相关手续时,必须两个人同时到场。在面对离婚时,可能需要进行财产分割。
当事人应当注意房产证件署名情况,注意进行婚前财产公证或签订事先协议,注意对出资方的钱款划分清楚,注意应对贷款买房后的还贷事项签订协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一十七条
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九十七条
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由两个以上组织、个人共有。共有包括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九十八条
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按照其份额享有所有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九十九条
共同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共同享有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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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沂峰律师
主办律师
张沂峰律师

山东-临沂

擅长:刑事案件、婚姻家庭、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劳动纠纷、交通事故、房产纠纷、公司企业、征地拆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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