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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对方不走起诉需要什么材料和手续

更新时间: 2024-01-04 15:19:46 0人浏览
离婚后对方不走起诉需要什么材料和手续
律师解答
离婚后对方不走起诉的,只能协议离婚,协议离婚需要的材料为: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的结婚证;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需要的手续为:男女双方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登记离婚。登记机关受理后,双方在三十天离婚冷静期后,再次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领离婚证。登记机关审查合格后,予以登记,下发离婚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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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超律师
主办律师
王超律师

江苏-扬州

擅长:婚姻家庭、继承、劳动纠纷、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刑事案件、债权债务、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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