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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次起诉撤诉是不是滥用诉权行为

更新时间: 2023-12-20 15:38:26 0人浏览
多次起诉撤诉是不是滥用诉权行为
律师解答
多次起诉撤诉是滥用诉权行为。尽管法律原则上规定当事人在宣判前都可以撤回起诉,但是当事人多次起诉又撤诉,属于滥用撤诉权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故不应当多次允许撤回起诉。
如果反复提起诉讼,然后撤销,可能被视为对法庭和其他当事人的时间和资源的浪费,法院可能会对滥用诉权行为采取措施,例如裁定对滥用诉讼方进行罚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十三条
民事诉讼应当遵循诚信原则。当事人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处分自己的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八条
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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