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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户口迁出需要什么材料办理

更新时间: 2023-12-20 15:38:47 0人浏览
离婚户口迁出需要什么材料办理
律师解答
离婚户口迁出需要的材料包括:离婚证(离婚判决书/调解书)、迁移申请书、户口本、身份证等资料。
如一方当事人不愿交出原户口簿,经公安派出所动员说服无效的,可按判决或调解书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并在户口登记簿上注明分户日期和原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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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毅律师
合伙人律师
赵毅律师

山东-青岛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婚姻家庭、劳动纠纷、刑事案件、房产纠纷、交通事故、征地拆迁、建筑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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