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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关系劳务关系承揽关系的区别是什么

更新时间: 2023-12-20 16:43:50 0人浏览
劳动关系劳务关系承揽关系的区别是什么
律师解答
劳动关系劳务关系承揽关系的区别:
一、劳动关系的双方主体具有特定性的,劳务关系的主体类型较多,其主体不具有特定性,承揽关系中的承揽人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组织体。
二、承揽人领取报酬的方式要么是一次性领取,要么是按照工作进度领取,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中,劳动者报酬一般都是有规律的定期领取,正常情况下数额变动不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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