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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争夺孩子抚养权的有利条件是什么

更新时间: 2023-12-14 17:23:27 0人浏览
男方争夺孩子抚养权的有利条件是什么
律师解答
男方争夺子女抚养权的有利条件如下:子女不满两岁的,男方可以证明女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孩子不适合与女方共同生活。或者女方有抚养能力但是对女儿不尽抚养义务,而自己愿意抚养。
孩子已满两岁的,男方可以提供自己已做绝育手术或者无法生育的医学证明;自己无其他子女,而女方有等。子女已满八岁的,男方可证明子女随自己生活时间长,且子女愿意与自己生活。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四十六条
对已满两周岁的未成年子女,父母均要求直接抚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一)已做绝育手术或者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
(二)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
(三)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
(四)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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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登俊律师
合伙人律师
梁登俊律师

四川-成都

擅长:交通事故、婚姻家庭、损害赔偿、合同纠纷、医疗纠纷、刑事案件、知识产权、公司企业、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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