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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擅自卖房第三人能否善意取得房产

更新时间: 2023-12-14 17:23:47 0人浏览
夫妻一方擅自卖房第三人能否善意取得房产
律师解答
夫妻一方擅自卖房第三人能善意取得房产。夫妻一方擅自出卖共有房产,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已办理不动产登记的,该房屋买卖行为有效,另一方无权主张追回该房屋。
夫妻一方擅自出售夫妻共同所有房屋,若购房人不构成善意取得,该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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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登俊律师
梁登俊律师

四川-成都

擅长:合同纠纷、交通事故、婚姻家庭、刑事案件、医疗纠纷、损害赔偿、知识产权、劳动纠纷、公司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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