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快车> 图文说法> 起诉离婚> 振安区离婚到什么地方

振安区离婚到什么地方

更新时间: 2023-12-07 14:17:54 0人浏览
振安区离婚到什么地方
律师解答
如果二人协议离婚的,只要夫妻二人的户籍地在振安区的,那么可以到振安区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登记离婚。
如果选择诉讼离婚的,只要被告的户籍地或者是居住地的在振安区,就可以在振安区人民法院申请诉讼离婚。但是只是一方居住地的,还需要起诉方在居住小区物业或街道办事处开具对方的经常居住证明,才可以在向振安区法院起诉离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版权说明:法律快车对图文享有独家版权,未经允许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如有发现,点击【投诉】 告知。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