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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孕期解除劳动合同赔偿标准

更新时间: 2023-11-28 11:36:04 0人浏览
女职工孕期解除劳动合同赔偿标准
律师解答
女职工孕期解除劳动合同赔偿标准:
一、女职工主动解除劳动合同的,没有赔偿;
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属于违法解除,用人单位应当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女职工从孕期开始,到产期,直至哺乳期结束之前,除非存在法定过错情形的,用人单位都不能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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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占军律师
主办律师
汤占军律师

江苏-苏州

擅长:合同纠纷、房产纠纷、婚姻家庭、继承、刑事案件、公司企业、建筑工程、合同纠纷、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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