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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诉案件证据不足为什么还移交检察院起诉

更新时间: 2023-11-24 15:23:13 0人浏览
公诉案件证据不足为什么还移交检察院起诉
律师解答
公诉案件证据不足移交检察院起诉的原因是:虽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刑事案件又不符合撤销案件的条件,但是立案侦查的案件必须在法定时间内结案。
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证据不足的,一般退到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不能超过两次),经过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仍然不能认定犯罪嫌疑人有罪的,实行无罪推定,检察院应作出不起诉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七十五条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认为可能存在本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的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情形的,可以要求其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作出说明。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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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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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婷律师

江苏-苏州

擅长:合同纠纷、婚姻家庭、继承、债权债务、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房产纠纷、刑事案件、劳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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