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快车> 图文说法> 婚姻债务> 离婚前男方的债务但女方不知道怎么办

离婚前男方的债务但女方不知道怎么办

更新时间: 2023-11-23 14:11:48 0人浏览
离婚前男方的债务但女方不知道怎么办
律师解答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债务若男方以个人名义所负,用于个人,且女方不知情,属于个人债务,债务人自行承担,女方追认的除外。男方以个人名义所负,若用于家庭生活的,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可由共同财产优先清偿,不足以清偿的部门双方协议分割。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版权说明:法律快车对图文享有独家版权,未经允许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如有发现,点击【投诉】 告知。

相关知识推荐

邵丽霞律师
主办律师
邵丽霞律师

江苏-无锡

擅长:婚姻家庭、继承、房产纠纷、合同纠纷、公司企业、劳动纠纷、交通事故、债权债务、行政纠纷

642
已帮助
咨询我
相关文书下载
限时特惠

海量合同范本 · 任意编辑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