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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残就业补助金赔偿标准

更新时间: 2023-11-23 14:18:33 0人浏览
伤残就业补助金赔偿标准
律师解答
工伤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六级伤残,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以及工伤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至十级伤残,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一次性支付的伤残就业补助金额。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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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虎伟律师
主办律师
韩虎伟律师

陕西-榆林

擅长: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婚姻家庭、继承、建筑工程、房产纠纷、公司企业、损害赔偿、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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